当前位置:首页 > 公司变更 > 南京股权变更工商登记需要哪些资料
南京股权变更工商登记需要哪些资料
- 作者:南京注册公司 发表时间:2023-09-10
一、股权变更工商登记需要哪些资料
(一)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》(公司加盖公章)
(二)公司签署《公司股东(发起人)出资情况表》(公司加盖公章)
(三)公司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公司加盖公章)
(四)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
(五)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
(六)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;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;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;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;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。
(七)公司章程修正案(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)
(八)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
(九)公司营业执照副本。
二、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的法律依据
(一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7条第2、3款: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、住所、注册资本、实收资本、经营范围、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。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,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,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。
(二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20条第1款: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,依法行使股东权利,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。
(三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28条第2款: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,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,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。
(四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72条第2款: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,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。
(五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31条第1款: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,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。
以上是颜会计为您整理的关于南京股权变更工商登记需要哪些资料
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,如有涉及侵权,请提供相关证明,可联系我们进行删除。
关键词: 股权 工商登记
上一篇:公司在增资减资时 是否需要登报
下一篇: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
咨询热线:18915720699(客服快速响应)
在线咨询:点击发起人工客服会话>>>
在线预约:点击即可人工预约服务>>>
(一)法定代表人签署的《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》(公司加盖公章)
(二)公司签署《公司股东(发起人)出资情况表》(公司加盖公章)
(三)公司签署的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》(公司加盖公章)
(四)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会决议
(五)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
(六)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;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;事业法人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;社团法人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;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;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。
(七)公司章程修正案(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)
(八)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,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
(九)公司营业执照副本。
二、股权转让变更工商登记的法律依据
(一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7条第2、3款: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、住所、注册资本、实收资本、经营范围、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。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,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,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。
(二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20条第1款: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、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,依法行使股东权利,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。
(三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28条第2款: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,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,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。
(四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72条第2款: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,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。
(五)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》第31条第1款: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,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。
以上是颜会计为您整理的关于南京股权变更工商登记需要哪些资料
本文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,如有涉及侵权,请提供相关证明,可联系我们进行删除。
关键词: 股权 工商登记
上一篇:公司在增资减资时 是否需要登报
下一篇: 公司注册地址变更所需资料及注意事项
在线咨询:点击发起人工客服会话>>>
在线预约:点击即可人工预约服务>>>